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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简介

    

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是区政府主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、规划、总量平衡、投资管理、结构调整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,主要职责是:

1、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相应方针政策、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专项发展计划。
  2、研究提出资源开发、生产力布局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对策;负责开发区、工业园区联系协调工作。
  3、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分析,研究提出政策建议。
  4、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,负责全区项目库建设;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;会同财政综合编制全区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;负责安排区重点建设计划;申报有关基本建设项目;负责组织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项目的招投标。
  5、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、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和结构调整的目标、政策;研究提出第三产业发展政策、措施;研究提出区第三产业引导资金实施方案。
  6、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;按照有关规定,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资政策,申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。
  7、研究全区社会事业(包括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劳动工资、人口、民政、政法、社会保障等)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协调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。
  8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区物价局并入区发展计划委员会,原级别不变,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物价工作的办事机构,由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。主要职责是:1、宣传、贯彻国家价格法律、政策、法规和省、市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商品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。
  2、负责管理国家行政机关收费;负责管理重要的公益性、公用事业价格;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;治理各类乱收费。
  3、负责全区价格行政执法工作,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,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、投诉,查处价格违法、违纪案件。
  4、负责全区价格鉴证、价格认证、涉案物品估价工作。
  5、负责全区市场的价格监测工作,落实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。
  6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
  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区发展计划委员会,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办事机构,由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。主要职责是:
  1、研究拟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规划,并组织实施;制定属于全局性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,指导、协调、组织区街企业改革;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调研和宣传工作,参与制定全区改革开放和工业小区的有关政策,交流改革经验和改革消息。
  2、研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情况;研究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问题。
  3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